闲话春秋之七:贪名的要离
12 03 2009年名利,名利,名和利总是连在一起的。有了名,就有了利. 为了追求名利而出各种奇招的,古今中外,大有人在。纯粹为名而不为利的,却不多见。而在那不多的几个纯粹求名的人里面,以要离的所为最为极端。
吴王寿梦有四个儿子,其中老四季札最贤。寿梦希望传位给季札,但是又不愿撤掉长子的太子之位,于是立下遗嘱,要几个儿子兄终弟及。老大老二老三知道老爹的意思,但求速死,以便在老四活着的时候把王位传给他。可是在老三夷昧死后,季札死活不肯就位。按理说,既然季札不肯就位,这王位就该还给老大的儿子公子姬光,但是夷昧的儿子王僚不让,自己做了吴王。公子光因此不服,怀下杀僚之心。他后来得到伍子胥相助,用专诸刺杀了王僚,即位称王,自号阖闾。王僚有个儿子,叫庆忌,有万夫不当之勇。在专诸刺杀王僚之前,庆忌被公子光用计调离吴国。王僚死后,庆忌逃到艾城(大概在现在的江西南昌),营造势力,意欲找机会伐吴。阖闾因此不安,要找人去杀庆忌,以除后患。伍子胥给他推荐了自己相交已久的要离。这个要离,形容丑陋,高不足五尺,腰不及一索,而伍子胥说他有大勇。阖闾一见,这矮子能杀庆忌?要离看出阖闾的顾虑,说:“善杀人者,在智不在力。我能接近庆忌,杀他跟杀只鸡差不多。”阖闾说:“庆忌聪明警惕,怎么会轻信从吴国过去投奔他的人呢?”要离这时说出一番让人大吃一惊的话来。
要离说:“庆忌招纳亡命之人。我假装得罪你,你把我的右手砍断。在我负罪出逃后,您再把我的妻儿杀掉。这样庆忌就不会怀疑我了。”
真个是惊天动地。阖闾既不是正义的代表,公子庆忌也不是邪恶的化身,所以要离的壮举谈不上为国为民。阖闾对要离没有知遇之恩,所以要离也不是为了报恩。从此后故事的发展可以看出,他甚至也不是为了图利。
要离取得庆忌的信任之后,骗得庆忌和他同舟伐吴。于船上以矛偷袭庆忌得手。庆忌被刺之后,还能倒提要离,把他的头侵入水中,进出三次。然后象逗小孩一样,把要离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笑着说:“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勇士,竟敢加刃于我。”并交代周围:“不要杀他。一天之内,不能死两个勇士。”接着把要离推开,拔出短矛,流血而死。左右遵照庆忌的话,要放要离。要离却不干,又说出一番令其名播春秋的话来。
要离说道:“我有三不容于于世。虽然公子放我,可是我怎么能偷生呢?”左右的人问:“哪三不容于世?”要离答道:“杀妻子以求事君,不仁也;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不义也;欲成人之事而残身灭家,不智也。有这三恶,我还怎么能活下去?” 话完之后便往江里跳。左右把他捞出,劝他说:“你要是回到吴国,必有爵禄。为什么不活着去取呢?” 要离答:“我身家都不要,还要那爵禄干啥?”突然夺过一把剑,把自己的脚砍断,然后割喉而死。
“ 不惟自轻,并轻妻子。” 要离如此,纯粹为了贪名。他死之前说的那番豪言壮语,是其他求名的顺理成章之举。史家听他说的漂亮,称这个有“三恶”的人为烈士。还有人称他为侠客。其实他什么都不是。他不是侠客,因为他杀人不为正义;他不是刺客,因为他杀人不为报酬;他不是义士,因为他杀人不为报恩。他就是一个明明白白极端贪名的人。
有请赛中国或者肌肉来分析一下要离。
附:肌肉和赛中国的评论。
关于肢解 - gyro
“Spirit attains its truth only by finding itself in absolute dismemberment. It does not attain that power by being the Positive that turns away from the Negative…no, Spirit is that power only in the degree to which it contemplates the Negative face to face and dwells with it…” by Hegel.
试释为:(绝对精神)只有在彻底的肢解中才找到自身的归宿,或者说(对一个追求“真理”的人来说)才能找到终极真理。 绝对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但获取这种力量不能仅仅依靠生的勇气,不能依靠回避死亡的本能。。。不!绝对精神之为绝对精神,全在于她能够直面死亡,在于寓生于死之中。--黑格尔
要离不过是又一个追求真理的勇士而已。你可以说他是为了“名”,但也可以说他是追求一种”乐”--玩命的快乐。玩命的精神就是追求真理的精神,也是英雄的精神。洪常青为什么在最后时刻乐呵呵地写下“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因为玩命就是求真。殉道者都把他们的行为称为”to die for the TRUTH.”
我们常常把自己的尺度放到最宽,也难以理解为什么有人对生命的阐释那样出乎意料。
“接着讲”是冯友兰的话,意在要求出一点新意,否则就是“照着讲”。要离当时的状态,就是肌肉所言“绝对精神”,我想接着,他的绝对精神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谢肌肉启发)
和我们日常相关的,唯一靠得上绝对精神的就是爱。爱情和亲情,很多时候,就是用生命维护起来的。要离,牺牲自己的爱情和亲情,用生命换得的,是爱的一个很多人会放弃的部分,就是友谊。要离不像是为了某种政治理想,他不是去提出或者附和一个主张,而是为了一个人,伍子胥。伍子胥的赏识本来不必以生命为代价,他利用了要离,也并非主观地给了要离一个机会,让要离把一种情感,一种在别人看来完全可以割舍的爱,无限地升格,或多或少地为汉语的义丰富了内涵。
我不知道要离的故事,但今天我在义这个汉字里看到他的影子。
尽管我像一条蛆一样努力追寻,但我在现实里面,已经找不到义字。
下面,由各位“接着讲”。
古代的东西不太懂,所以很喜欢看你的闲话春秋。
去google了一下要离的故事,结尾版本不一,也有说要离最后回到了吴国,拒绝封赏,号称自己做刺客不为不为名不为利,而是为了”天下“,然后自刎而死的。
专诸啊聂政啊,其实那些有名的刺客故事充其量也都不过是些买凶杀人事件,和什么正义啊理想啊一点关系都没有。专诸也是把自己老娘也给玩儿进去了。从这个角度讲,要离其实和别的刺客没什么区别,算起来顶多是本儿下得比别人更大一点。(不过按照那个时候的想法,和逼死老娘相比,杀死个吧老婆或许算不了什么的吧)
专诸的母亲是自杀已成儿子之功,聂政为了保护姐姐不受牵连而自毁其容。专诸和聂政的情况都和要离有别。
这个区别主要也就在本钱的大小上,而在行刺目的本身的正义性方面好像没多大区别。
这些刺客的刺杀行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刺杀目标有重兵守护。所以无论刺杀是否成功,自己的命肯定是搭上了。而且正如聂政知道自己会连累自己的姐姐一样,专诸大概也认为自己会连累自己的母亲被杀,即使不连累的话,老母亲无人照顾迟早也是困顿而死。所以我觉得无论他母亲是否自杀,只要专诸决心刺杀王僚,他母亲的命基本上就已经搭上了。
而要离或许认为既然自己都决心去死,老婆这种身外之物留不留也已经无所谓了。
好多年前看鱼肠剑的故事,那时候没记住专诸的名字,却对他母亲印象深刻。觉得这位大妈办事儿真是利落。
另外,吴王寿梦的儿子们,知道了父亲希望传位给老四之后,老大老二老三为了成全老爸的意愿,竟然就这么爽快地自杀了。本来以为即使古代也只是老百姓大概因为生活本来就比较辛苦所以比较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想不到古代贵族也那么容易就去自杀。